嘉定區促進質量提升、品牌發展、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政策的實施辦法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上海市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進一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堅持“以質取勝、標準引領、品牌帶動”原則,充分發揮品牌、計量、標準、認證認可等質量工作保障和推動作用,加強知識產權應用和政策保護,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為構建“經濟有體量又有質量、城市有顏值又有溫度、社會充滿生機又和諧有序”的創新活力之城,特制定本辦法。
一、扶持對象
在嘉定區依法注冊且稅收戶管地在嘉定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和單位內的人員,經營狀態正常,符合政策申報條件,且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資金來源
各級政府質量獎資金由區財政承擔;標準化資金按《嘉定區標準化扶持資金實施辦法》予以扶持;重點產品質量攻關、蘇浙皖贛滬品牌、計量、檢驗檢測、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等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由區鎮兩級財政分別承擔,所需資金由區市場監管局統一申請、撥付,年底通過財力結算方式予以清算。
三、扶持內容及標準
(一)推進品牌發展戰略
1. 對獲得“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攻關成果獎”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嘉定區重點產品質量攻關成果獎”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同一單位獲得多個重點產品質量攻關成果獎項目,獎勵對象不超過2項。
2.對獲得“蘇浙皖贛滬”相關品牌、質量先進等榮譽的單位,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完善質量激勵舉措
1. 對獲得中國質量獎的組織,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100萬元。對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30萬元。
2. 對獲得上海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對獲得上海市市長質量獎的組織,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50萬元。對獲得上海市質量金獎的組織,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30萬元;對獲得上海市質量金獎的組織,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10萬元。
3. 對獲得區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或個人,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對獲區長質量獎的組織獎勵80萬元,對獲得質量金獎的組織獎勵30萬元,對獲得質量創新獎的組織獎勵10萬元。對獲區長質量獎的個人獎勵10萬元,對獲得質量金獎的個人獎勵5萬元。
(三)推動實施標準化戰略
1. 對作為主導起草者(排名前三位)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按上海市扶持金額給予1:1的匹配扶持。涉及四大產業的項目參照區《進一步加快產業轉型推動四大產業集群創新發展若干政策》。
2. 對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技術委員會(TC)、分技術委員會(SC)和工作組(WG)秘書處的單位,分別給予60萬元、4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對財政有特別貢獻的給予100萬、60萬、3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對承擔國家標準化組織的技術委員會(TC)、分技術委員會(SC)和工作組(WG)秘書處的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對承擔行業或地方標準化組織的技術委員會(TC)、分技術委員會(SC)和工作組(WG)秘書處的單位,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扶持。
3. 對國家級和市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承擔單位,按上海市扶持金額給予1:1的匹配扶持。
4. 對采用國際標準的項目,按上海市扶持金額給予1:1的匹配扶持。
5. 對獲得國家級標準化成果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獲得上海標準化優秀成果一、二、三等獎項的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扶持。
6. 對取得標準化工程師注冊資格且工作單位注冊地為本區的人員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扶持。
(四)夯實計量能力建設
1. 對通過ISO 10012測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獲得AAA級的,首次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通過復審的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獲得AA級的,首次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通過復審的給予2萬元獎勵。
2. 重點用能單位實施一級(關口)、二級和三級能源計量數據的采集聯網的,區級按改造費用的20%予以扶持。其中,僅實現一級(關口)的能源計量數據采集的,每家單位區級扶持不超過5萬元;同時實現二級、三級能源計量數據采集的,每家單位區級扶持合計不超過15萬元。
(五)支持檢驗檢測產業發展
1. 對首次通過實驗室認可(CNAS)能力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六)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
1. 在專利費專項扶持上,對獲得授權一年內的發明專利給予扶持:國內發明專利,每件3500元;香港注冊標準專利、澳門授權發明專利或臺灣授權發明專利,每件5000元;國外發明專利,每件一個國家2萬元(最多支持3個國家或地區授權的專利)。對授權的國內有效發明專利的第五年度年費,給予一次性扶持2000元。同一扶持申請人每年度獲得專利費專項扶持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
2. 對獲得嘉定區專利產業化項目立項的企業,給予扶持10萬元,每年度扶持項目數不超過20個。
3. 提升知識產權管理運用水平,對認定為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的,分別給予配套扶持資金15萬元、20萬元。
4. 推進企業知識產權標準化建設,對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標準化建設,并通過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5萬元。
5. 優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對購買知識產權保險的企業,按照實際發生保費金額的50%給予扶持,同一企業年度扶持不超過5萬元。
6. 加強知識產權維權保護,對通過法律手段依法維護知識產權并勝訴的企業,依申請,對其司法鑒定費、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調解法律服務費等給予50%的扶持,同一企業年度扶持一般不超過10萬元。
7. 支持企業開展重大項目知識產權評議,對所發生的費用給予50%的扶持,同一單位同期最多可申報兩個項目且年度扶持不超過5萬元。每年扶持項目數不超過10項。
8. 提升知識產權創新創造質量,對獲得上海市知識產權創新獎(創造、保護、運用)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獲得上海市知識產權創新獎(專利商標、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項目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獲得中國商標金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四、其他
1. 獎勵和扶持資金應用于相關單位后續品牌建設、質量改進、標準化和計量管理提升、檢驗檢測項目投入、知識產權保護和應用、人員專業培訓等對應業務工作的開展,??顚S?,不得挪作他用。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上海市等上級有關政策調整的,按上級政策執行,并作相應調整。
2. 本辦法年度申報指南每年上半年由區市場監管局通過局網站(http://scjg.jiading.gov.cn)統一發布。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受理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材料,與區財政局共同對申請項目進行核準。
3. 本辦法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至XX年X月X日止?!都味▍^促進質量提升、品牌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嘉市監質〔2018〕196號)同時廢止。由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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