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縣對通過QES三體系認證分別獎補3萬元、5萬元、5萬元!
青田縣促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
為進一步優化服務業產業結構,強化服務業重點企業引導培育、重大項目招引推進、重點平臺提質創優、重點產業提質增效,促進現代服務業綠色、集聚、創新發展,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浙政發〔2023〕2號)精神,結合青田縣實際,制定以下意見。
一、強化重點企業引導培育
(一)著力招引優質企業。著力招引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商務服務、金融、物流、貿易、文化、旅游、農遺等重點行業企業,對能帶動青田服務業主導產業發展、社會效益特別明顯的企業或項目,可以另行研究制定政策。(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二)推動數字化升級改造。支持統計在庫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主體(含個體戶)數字化升級改造,建設集中采購、統一配送、銷售分析、庫存管理等數字化應用的,按實際投入的50%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經商局、文旅局、市監局)
(三)強化高端人才支撐。圍繞服務業發展緊缺行業,加大人才招引培育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分層分類納入人才目錄,可按規定享受住房保障等方面優惠政策。每年培育一批創新型、領軍型服務業人才,依托大院名校資源舉辦服務業高級管理人才研修班,提升服務業企業家創新管理能力。(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四)鼓勵連鎖經營發展。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開展連鎖經營,累計直營連鎖門店(同一法人主體)5家以上,當年新開設直營連鎖門店按每個門店給予企業10萬元補助,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對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開展連鎖經營,累計直營連鎖門店(同一法人主體)5家以上,當年新開設直營連鎖門店按每個門店給予企業8萬元補助,補助總額不超過80萬元。(責任單位:縣經商局、縣文廣旅體局、縣市場監管局)
(五)鼓勵首店首發首秀。支持華商華僑、引薦機構等積極招引批發零售品牌首店,對成功引進國際知名品牌首店的每個給予10萬元獎補,引進國內知名品牌首店的每個給予5萬元獎補。國際國內知名品牌、經認定的“老字號”在青田開展首發首秀活動的,按照活動的場租、展場搭建總費用的30%、最高5萬元給予活動主辦方補助。國際國內知名品牌認定標準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責任單位:縣經商局、縣華僑試驗區中心)
二、強化重點項目平臺建設
(六)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對新增列入省服務業重大項目計劃的新建項目,給予當年項目建設金融貸款實際支付利息1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七)支持商業體系建設。對新建或改造提升商貿綜合體(含農貿市場)、消費集聚區,面積不少于10000平米的,投資額不少于5000萬元的,給予投資額的3%,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補;面積不少于5000平米的,投資額不少于1000萬元的,給予投資額的4%,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補;面積不少于2500平米的,投資額不少于300萬元的,給予投資額的5%,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補。(責任單位:縣經商局)
(八)支持特色街區及商圈發展。成功創建省級、市級、縣級高品質步行街區、特色餐飲街區、智慧商圈,分別給予市場化的運營主體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獲評省級公益性農產品市場的創建主體,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獲評省級現代商貿特色鎮、商貿發展示范村的創建主體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縣經商局)
(九)支持物流園區建設。鼓勵物流企業建設物流園區或入駐物流園區集聚發展,對物流企業、郵政快遞企業的物流信息平臺、信息系統項目、冷鏈物流車、物流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按當年項目建設金融貸款實際支付利息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縣交通局)
(十)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項目建設。對新建再生資源回收分揀(交易)中心項目,給予投資額的5%,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鼓勵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采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環衛與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兩網融合”,并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監管機制,給予投資額的5%,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分揀中心運營后,低價值回收物按照銷售發票的5%,按年度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縣經商局)
(十一)支持生活必需品保供體系建設。對承擔全縣重點保供任務,同時納入縣商務部門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企業目錄的市場主體等,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縣經商局)
三、培育特色服務業新興產業
(十二)扶持進口肉類產業發展。鼓勵進口肉類貿易業務回流青田,加快搶占全國市場。對通過青田注冊企業報關進口肉類的且在進口商品城認定范圍內開設實體體驗店的限上企業,給予每進口1美元貨物0.2元人民幣的獎補,單個企業該項年度獎補金額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縣華僑試驗區中心)
(十三)支持發展會展經濟。支持各領域的龍頭企業、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社會組織,圍繞青田特色產業到縣外舉辦會議、論壇、展覽、展銷等活動,按住宿、餐飲、場租、布展等費用(經費來源為非各級財政資金)的50%給予獎補,單個主題活動獎補總額不超過10萬元。申請補助的社會組織必須通過社會組織管理機構登記備案,申請補助的活動事先需將方案報行業主管部門登記審核,同一個組織一個年度內申請補助的項目不超過3個。(責任單位:縣發改局)對經各級商務部門備案在本縣舉辦的專業展會,標準展位在1000個(或展位總面積5萬平方米)、展位在100個(或展位總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分別給予承辦單位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參加由省級廳(局)要求地方組織參展或市政府統一組織參展的國內貿易展會,給予參展企業展位費全額獎勵,每家企業同一展會最高獎勵4個標準展位(每個9平方米),全年最高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縣經商局)
(十四)鼓勵開展節慶促銷活動。對承辦市、縣政府或商務主管部門主辦的大型綜合性促消費活動(不含政府已購買服務活動),活動現場2000平方米以上,持續時間3天以上的,按總支出2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經縣商務主管部門報備后舉辦行業性的展示展銷活動,活動現場1000平方米以上,持續時間2天以上,給予承辦主體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限上零售企業舉辦的促消費活動,經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備后,每年按照新增銷售額規模高低排序,擇優支持5場,按其實際投入宣傳費、場租費、搭建費的10%給予支持,每場最高不超過5萬元。鼓勵行業協會組織開展或參加各類消費評選、創文明宣傳、垃圾分類等綠色公益推廣活動,經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備后,給予主辦者最高不超過2萬元金額補助,用于活動物品發放、印刷和策劃。(責任單位:縣經商局)
(十五)支持發展培訓經濟。招引西餐大師、石雕大師、農遺傳承師等培訓行業重點企業落地青田,可另行研究制定政策;在我縣注冊登記且有穩定的經營(培訓)場所,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每獲得一個官方認證資質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單個企業獎補全年不超過15萬元;每年招引縣外學員到我縣開展培訓活動不少于3場,每場不少于15人或年培訓人數達到45人以上,按培訓講師、學員來回青田交通及在青住宿兩項費用的50%給予培訓承辦單位獎補,每名講師、學員單次獎補不超過1500元。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利用現有資源建設共享培訓空間,對和培訓機構簽訂場地免費共享協議,年開展西餐大師、石雕大師、農遺傳承師培訓不少于20場次的,每年給予場地運營方5萬元獎補。每年組織認定一批西餐大師、石雕大師、農遺傳承師實訓基地,實訓基地新增培訓設備按投入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縣人社局)
四、大力發展僑鄉特色西餐產業
(十六)鼓勵青田“西餐大師”走出去。引導“西餐大師”導師、學員創辦的企業拓展縣外西餐市場,店面品牌一體化展現“西餐大師”元素,綜合店鋪使用面積150平方米及以上的補助3萬元,綜合店鋪使用面積60平方米及以上的補助2萬元。(責任單位:縣華僑試驗區中心)
(十七)支持西餐全產業鏈建設。新招引西餐產業鏈重點補鏈、強鏈項目(中央廚房、火腿工廠、冷鏈物流倉儲等),投產12個月內達標上規的,按項目總投資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縣華僑試驗區中心)
(十八)鼓勵西餐產品研發。鼓勵相關行業協會、重點企業等市場主體自行或與科研院所、院校合作研發并推廣青田西餐產品、西餐服務體系等項目建設,根據項目負責人資質進行分級補助,項目經評定合格的,分別給予6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縣華僑試驗區中心)
(十九)培育沉浸式體驗經濟。鼓勵市場主體打造沉浸式旅游消費體驗點,被縣級旅游主管部門評定為三、四、五星級沉浸式旅游消費體驗點,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對評定升級的旅游消費體驗點,給予補足差額獎勵。對三星、四星、五星級的沉浸式旅游消費體驗點通過復評達標的,每次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3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縣文廣旅體局,縣華僑試驗區中心)
(二十)支持西餐私人定制服務。支持市場主體開發僑鄉特色西餐(包含僑鄉特色中餐)個性化專屬服務。對經評定的引領式企業或項目,按設備設施投入的20%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縣華僑試驗區中心)
五、促進服務業創新發展
(二十一)支持新媒體線上推廣。鼓勵企業或電商達人圍繞青田洋貨、青田石雕、青田農特產品、青田西餐等特色產業,依托抖音、小紅書、快手、微信短視頻等平臺建設新媒體產業矩陣(聯盟)。對加入產業矩陣(聯盟)的企業或電商達人按設備投入的50%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二十二)鼓勵商貿企業品牌建設。對當年被評為“中華老字號”“浙江省老字號”“麗水老字號”的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通過“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認證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通過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OHSA18000職業健康與安全體系認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5萬元、3萬元。(責任單位:縣經濟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二十三)鼓勵示范引領。鼓勵引領型企業發展,對服務業重點行業,根據行業主營業務收入排名和增速,每兩年評選認定10家引領型企業,每家企業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補,獎補資金可用于激勵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科研創新團隊。鼓勵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分行業領域開展競賽評比,獲得一、二、三等獎項(獎項設置不超過10個)的分別給予2萬元、1.5萬元、1萬元獎補。支持高成長企業發展,支持服務業重點行業中連續3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速均超過15%且上一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相關標準,每年評選認定10家高成長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補。對獲評為省服務業畝產效益重點行業領跑者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補。(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六、附則
本《意見》中財政扶持獎補政策適用于在我縣范圍內依法經營、誠信納稅、財務管理健全的服務業企業(個體戶)、行業組織(不含國家專營行業和房地產業)、鄉鎮(街道)及部門。
同一事項涉及本《意見》多項獎補和其他部門政策文件的,按照就新不重復享受原則。
本《意見》政策每年兌現一次,由縣服務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申報通知,符合本《意見》規定的企業(個體戶)在規定時間內申報上年度扶持獎補,逾期未報視為放棄。各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服務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制定擬兌現獎補方案,報縣政府批準執行。
本《意見》自2023年1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青田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生態服務業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8〕107號)同時廢止,2023年1月1日后符合上述條款要求的企業可參照本《意見》執行。
電話:400-016-9000
郵箱:post@bcc.com.cn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廣渠門內大街45號D座5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