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鎮海區首次通過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和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等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
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鎮海區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鎮海區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為進一步優化服務業產業結構,推動我區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做大商貿服務業規模(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1.大力引育商貿企業。對新引進年營業收入超1億元(含)的批發業企業或年營業收入超2000萬元(含)的零售業企業,三年內按營業收入的5‰以內給予獎勵,最高300萬元。
2.支持商貿企業做大做強。對現有限上批發企業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的,每增加1億元獎勵1萬元,最高20萬元。對現有限上零售企業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的,每增加500萬元獎勵1萬元,最高40萬元。
3.鼓勵商品貿易集聚發展。對現有商品貿易重點專業市場實施分類管理,企業入駐符合產業導向的重點專業市場,經認定,按照主營業務收入5‰以內給予獎勵。
4.培育新能源汽車零售業。對現有限上新能源汽車零售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的,同比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3萬元,最高100萬元。對當年“月進規”且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新能源汽車零售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5.加強電商主體培育。對年度網絡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每新增500萬元給予2萬元獎勵,最高20萬元。對線下設有固定經營服務場所的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按當年度網絡平臺交易額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
6.支持直播電商發展。對辦公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直播設備投入費用在50萬元以上的電商運營主體,按設備投入費用的30%給予獎勵,最高20萬元。對列入市級電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培育項目的,給予2萬元獎勵;對入選省級農村電商相關示范的,給予2萬元獎勵。
7.支持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業務。對寧波跨境綜試區試點企業,當年新備案并申報實績的,給予1萬元/家獎勵;當年以海關監管代碼開展跨境電商業務的,按年度結關貨物貨值每100萬美元獎勵3萬元,最高80萬元。對跨境電商綜合服務類企業,按服務企業數量、服務企業實績給予獎勵,最高25萬元。
8.支持專業電商園區發展。對符合條件的電商園區,給予三年租金獎勵,每年最高100萬元。對首次獲評國家和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基地)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
二、穩住外貿外經外資基本盤
9.支持外貿企業提速。鼓勵進出口外貿企業做大做強,對全區進口和出口做出較大貢獻的企業給予最高6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10.鼓勵外貿企業開拓新市場。對外貿企業參加境外展會的,單家企業每年獎勵不超過20萬元;對參加境內指定展會的,單家企業每年獎勵不超過5萬元。對當年度新獲得商務部和?。ㄊ校?ldquo;出口名牌”稱號的外貿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和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11.加大進出口金融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對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的外貿企業,給予保費不高于50%的區級獎勵。鼓勵中小微企業參加政府聯合平臺投保,給予保費全額獎勵。對當年企業投保進口關稅保證保險的,給予保費最高30%獎勵,最高30萬元。(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12.大力推動服務貿易。對經認定的服務外包企業,年服務外包執行總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1萬元,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1萬元,最高10萬元。對經認定的服務貿易企業,年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超50萬美元的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對經商務主管部門認定(評定)的市級以上服務貿易領域特色園區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13.推動外經平穩發展。當年經批準的境外投資項目(含在境外并購、收購項目的公司),其申報核準的中方投資額500萬美元及以上的獎勵3萬元,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獎勵5萬元。當年度增資的中方投資額參照新設企業予以獎勵。根據企業當年完成境外承包工程營業額情況給予主要負責人分檔獎勵:500萬美元及以上的獎勵3萬元,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獎勵5萬元,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14.加大外資吸引力度。對實到外資200萬美元(含)以上的外資項目,自項目備案之日起一年內到位資金的,按實到外資每1萬美元補600元給予獎勵,第二年實到外資按減半獎勵;對實到外資500萬美元(含)以上的外資項目,自項目備案之日起一年內到位資金的,按實到外資每1萬美元補1000元給予獎勵,第二年實到外資按減半獎勵;對實到外資3000萬美元(含)以上的重大外資項目,自項目備案之日起兩年內到位資金的,按實到外資每1萬美元補1000元給予獎勵。以上含增資和并購,房地產項目除外,單個項目最高獎勵600萬元。(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中心)
15.加快重大項目引進。對實到內外資2000萬元以上的先進制造業項目、實到資金500萬元以上的現代服務業項目(房地產除外),經認定,給予單個項目引薦機構(個人)最高10萬元獎勵。對新引進的項目,探索建立“先貸后獎”機制。(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中心)
三、鼓勵航運服務業提質發展(責任單位:區建設交通局)
16.鼓勵航運企業擴大運力規模。對符合條件且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航運企業,按其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分檔給予資金扶持,最高500萬元;對新增運力按照載重噸或集裝箱船箱位給予不超過每載重噸65元、每TEU650元的獎勵。
17.加大航運業招商力度。對新落戶從事沿海運輸單船運力5000噸且運力規模達10000噸以上的航運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18.扶持龍頭航運企業。對區內運力總噸及營業收入情況綜合排名前三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分別給予10萬元、7萬元、5萬元獎勵。
四、加快新興服務業創新發展
(一)超常規發展軟件與信息服務業(責任單位:區經信局)
19.加強軟件與信息服務業項目招引。對符合條件的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落戶當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當年繳納社保人數在10人以上的,給予營業收入最高1%獎勵;落戶當年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以上且當年繳納社保人數在30人以上的,給予營業收入最高2%獎勵。以上獎勵最高200萬元。
20.推動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上臺階。對營業收入首次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且當年社保繳納人數分別在15人、30人、50人以上的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5萬元、40萬元補差獎勵。
21.鼓勵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爭先進位。對已納統的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每季度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且季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均在20%以上的或每季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且季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均在40%以上的,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22.引導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提質發展。對首次列入全國軟件百強、互聯網百強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首次入選省級優秀/重點軟件企業榮譽的,分別給予20萬元獎勵。
23.支持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參評行業資質認證。對2024年及以后首次通過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級、四級、五級,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三級、二級、一級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信息安全管理體系ISO27001和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ISO27000等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
24.支持舉辦軟件產業提質相關活動。對企業、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和服務平臺等組織開展的數字經濟領域交流活動,經認定,按實際經費支出給予50%獎勵,最高30萬元。
25.加快產業大腦建設。對產業大腦的建設運營公司,經考核,給予每年最高500萬元的運營費獎勵,累計補助不超過三年。
26.加強軟件與信息服務業高端人才服務。對區內重點骨干軟件企業(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中層及以上管理干部子女,統籌安排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優先推薦上述企業高管認定鎮海區高層次人才,經認定后,其子女可優先入讀區內優質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二)激發科技服務業新動能(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27.加強科技服務業企業招引。對落戶三年內的科技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且當年社保繳納人數在10人以上的,給予營業收入1%以內獎勵;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且當年社保繳納人數在30人以上的,給予營業收入2%以內獎勵。以上獎勵最高200萬元。
28.加強科技服務業企業梯度培育。對納入統計且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科技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5萬元、40萬元的晉級補差獎勵。
29.提升科技服務業企業能級。對新獲得國家、省、市級行政部門授予的行業資質及各項榮譽的,經認定,每項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同一項目晉級補差且單家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3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按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給予晉級補差獎勵。
30.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相關科技服務中介促成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向非關聯創新創業企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按單個項目實際交易額(不低于20萬元)的5%以內給予獎勵,最高10萬元,單家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50萬元。
31.鼓勵科技服務業(包括研究試驗、檢驗檢測、節能環保)企業加大設備投入。對已納統企業年投入在100萬元以上(不包括土地、廠房、辦公樓、船舶、車輛等基礎設施和設備)且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固定資產投入,給予10%獎勵,最高100萬元。
(三)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業能級(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32.鼓勵人力資源企業加速發展。新落戶三年內的人力資源企業,注冊資金在20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當年主營收入3%以內給予獎勵。落戶滿三年后,年營業收入超5000萬元(含)的,按當年主營收入2%為基準,根據同比上一年增速情況給予獎勵。以上獎勵單家企業每年最高500萬元。
33.鼓勵人力資源企業提檔升級。新落戶三年內的人力資源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企業主要經營者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晉級補差獎勵。
34.鼓勵人力資源企業爭先創優。對獲得人社部門頒發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各項榮譽的人力資源企業,經認定,每項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單家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30萬元。
五、支持城市經濟品質提升(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35.加強商貿業集聚區提質。對創建商業特色街區、一刻鐘便民生活圈、示范智慧商圈、綠色商場,并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榮譽的創建主體,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晉級補差獎勵。
36.培育餐飲龍頭企業。對限上餐飲單位當年營業額增幅實現正增長的,營業額與去年同比每增加200萬元獎勵1萬元,最高10萬元。
37.鼓勵“餐飲名店”品牌化發展。經認定為白金五鉆、五鉆級、四鉆級和三鉆級的酒店,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8萬元、5萬元和3萬元的晉級補差獎勵;被評為五葉、四葉、三葉國家級綠色飯店的,分別給予一次性8萬元、5萬元、3萬元的晉級補差獎勵。
六、加快現代服務業集聚
38.降低服務業企業運營成本。對符合條件的人力資源企業,落戶之日起三年,按從業人員每月15㎡/人、25元/㎡最高500㎡的辦公用房租房補助,落戶產業園的,后三年再給予減半補貼。對符合條件的軟件與信息服務業、科技服務業,落戶之日起三年,按繳納社保人數不少于3人/100㎡認定實際使用面積,給予廠房每月25元/㎡或樓宇每月35元/㎡的租金補貼,單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經信局、區科技局)
39.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對新落戶在鎮海區,自持自用辦公場地300平方米及以上,年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以上的服務業總部企業,經認定,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科技局、人力社保局)
40.大力發展樓宇經濟。對符合產業導向,總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且綜合產出較高的樓宇(剔除房地產企業),經認定,給予樓宇經營管理機構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主管部門認定的軟件與信息服務業、科技服務業、人力資源服務業等園區(基地、示范區),給予運營方最高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區人力社保局)
41.積極培育服務業企業上規入統。對首次納統的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交通運輸、其他營利性服務業等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對軟件信息、科技服務等服務業法人主體,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對限下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樣本單位,全年銷售額(營業額)同比增速達全區平均水平的獎勵3000元,首次納入樣本庫的獎勵2000元。(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區人力社保局、區建設交通局)
七、附則
42.同一主體的同一事項或參照同一獎勵依據的項目,不重復享受市級和區級各項獎勵扶持政策,級別提升的給予補差獎勵,區級各項優惠政策就高不重復享受,合并報表的企業視作同一主體,新辦企業與原區內企業業務相似或關聯度高的,視作同一主體,具體按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43.企業享受上述政策條款需符合企業綜合評價、研發投入、申報資格限制等有關要求,具體按資金管理辦法執行。除另有約定外,本政策條款所涉獎勵資金按年初預算安排發放,若超過預算,則按比例下調兌現標準。
44.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產品質量、偷稅欺騙、惡意欠薪等重大事故和重大群體性事件、節能減排目標未完成以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企業,按照申報資格限制規定執行。對弄虛作假、多頭申報、騙取資金的企業,追回已撥付資金并追究法律責任。
45.本政策意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以來,符合本政策意見的均可享受?,F有政策與本政策意見不相符的,以本政策意見為準?!蛾P于支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鎮政發〔2022〕50號)、《鎮海區推進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政策》(鎮經信〔2022〕170號)、《鎮海區推進科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政策》(鎮科〔2022〕33號)、《鎮海區關于支持航運業持續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鎮建交〔2022〕2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若干意見)(鎮政發〔2018〕26號)同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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