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對首次取得有機食品、GAP認證的分別獎勵2萬、5萬元!
上杭發布2024-2025年強農惠農政策
一、保障糧食安全
1.鼓勵規模種糧。(1)綜合利用邊坡荒地、幼齡果園、西瓜地等間作套種甘薯、馬鈴薯、玉米、大豆等旱糧作物30畝(含)以上的,補助200元/畝,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0萬元。(2)對經營主體相對連片種糧(含制種)30畝(含)以上的,補助150元/畝。(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邱鳳秀,聯系電話:3888303)
2.鼓勵復墾種糧。(1)鼓勵山垅田復墾種糧,對經營主體相對連片復墾拋荒2年以上山垅田,種植水稻、馬鈴薯等糧食作物10畝(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300元/畝,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50萬元。(2)耕地上種果茶、花木等作物,主動移出并恢復耕地屬性,且相對連片復耕種旱糧5畝(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300元/畝,種植水稻的,一次性補助500元/畝,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50萬元。對當年享受了鼓勵復墾種糧政策的不再疊加享受縣級鼓勵規模種糧政策及耕地恢復補助政策。省、市級糧食補助政策可疊加享受。以上2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00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聯系人:邱鳳秀、伍榮龍,聯系電話:3888303、3132829)
3.鼓勵油菜種植。相對連片種植油菜10畝(含)以上,補助500元/畝。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75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邱鳳秀,聯系電話:3888303)
4.扶持種糧大戶和開展技能競賽。(1)全縣每年評選10名種糧大戶,每名獎勵2萬元,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0萬元。(2)每年開展糧食技能競賽,對獲獎者給予獎勵,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0萬元。以上2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30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邱鳳秀,聯系電話:3888303)
5.扶持水稻重點片建設。對水稻重點片給予早稻補助400元/畝、中稻補助300元/畝、晚稻補助200元/畝。對其他相對連片種植早稻和再生稻30畝(含)以上的,補助200元/畝。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邱鳳秀,聯系電話:3888303)
6.扶持糧食產地烘干儲藏。對新建烘干能力批量處理大于30噸,且符合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目錄中標準化糧食烘干中心(點)烘干成套設施裝備的基本配置和參數要求的,在享受省、市級購機補貼的基礎上,縣級再給予每個糧食烘干中心(點)補助10萬元,每年計劃補助5個,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陳珍英,聯系電話:3842544)
以上六類補助資金可根據實際調劑,總量不超過1065萬元。
二、培育主導產業
7.鼓勵特色畜禽產業發展。(1)新增養殖的肉牛為引進品種雜交牛且存欄50頭(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5萬元。(2)新增肉羊存欄100頭(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3萬元。(3)新增肉兔存欄500個(含)籠位以上的,一次性補助3萬元。(4)新建肉雞養殖場,雞舍面積在3000㎡(含)以上,且配有自動通風、自動送料、自動飲水、自動加溫等設施的,一次性補助3萬元。(5)新建養鴿場,籠位5000個(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籠位10000個(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20萬元。以上養殖場均需經工商登記、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且養殖備案。以上5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44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丁永富,聯系電話:3315815)
8.支持官莊花豬和槐豬保種。(1)對經工商登記、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且養殖備案的官莊花豬、槐豬養殖場,種公豬、種母豬每年分別補助800元/頭、500元/頭;對新增養殖商品槐豬或官莊花豬100頭(含)以上的養殖場,一次性補助2萬元。(2)官莊花豬和槐豬保種項目,按縣農業農村局與保種方簽訂的保種協議和驗收結果支出保種經費。上級下達保種經費低于保種協議定額時,給予補足。以上經費在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中列支。(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丁永富,聯系電話:3315815)
9.發展林下經濟。對當年林下種植(含林菌、林藥)相對連片15畝(含)以上,經驗收合格,按當年投資額的10%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對當年林下養殖年產值達50萬元(含)以上,經驗收合格,按當年產值的3%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35萬元。(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聯系人:陳賢章,聯系電話:3885410)
10.扶持竹產業發展。(1)對現有毛竹林進行改造50畝(含)以上的適度規模高效竹林優質戶,經驗收合格,一次性補助3萬元/戶,每年扶持3戶。(2)對新建竹林機耕路,經驗收合格,補助1萬元/公里,每年補助6公里。(3)對新建筍干烤房,經驗收合格,一次性補助2.5萬元/座,每年扶持3座。以上3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2.5萬元。(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聯系人:伍素萍,聯系電話:3886331)
11.扶持農業重點產業發展。(1)對在非耕地上集中連片種植骨碎補、淫羊藿等中藥材有貸款投入的,按不超過貸款利息額50%給予貼息,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80萬元,如貼息資金超過限定總額則按比例分配。(2)對2024年和2025年種植骨碎補、淫羊藿等中藥材的投入成本,由縣財政向保險公司進行統一投保,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90萬元。以上2項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70萬元。不得重復享受縣級其他貼息政策。(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羅桂華,聯系電話:3883508)
12.鼓勵設施農業建設。(1)鼓勵新建蔬菜、食用菌設施大棚。智能溫室、智能溫控大棚、溫室大棚(一)起補面積分別為2畝、10畝、20畝,一次性補助1萬元/畝;溫室大棚(二)、溫室大棚(三)起補面積為20畝,分別一次性補助0.75萬元/畝、0.5萬元/畝。因災倒塌在原地或異地重建的,不受起補面積限制。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5萬元,如資金超過總額則按比例分配。(2)鼓勵發展設施食用菌。對改造烤煙房種植食用菌的種植戶,一次性補助1.2萬元/間(需完成改造并種植三批次以上),每年扶持10間,集群式改造優先立項扶持。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2萬元。以上2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7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楊生明、丁財珍,聯系電話:3880531,3883508)
13.標準果茶園(養殖場)道路硬化。支持標準種養基地〔含標準化果茶園、養殖場、食用菌種植基地(利用耕地種植香菇等食用菌除外)、中草藥種植基地〕主干道硬化。對標準化種養基地主干道路面硬化給予補助,道路硬化寬度2.5米以上,每個標準園(場)每年限500米,一次性補助120元/米。逐年改造種養園(場)道路設施,每年安排20公里。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40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羅桂華、丁永富、廖慶斌,聯系電話:3883508、3315815、3315818)
三、培育新型主體
14.培育鄉村旅游優質戶。證照齊全、正常經營,經驗收達到鄉村旅游優質戶標準的“農家樂”(含 “水鄉漁村”),一次性獎勵2萬元/戶。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8萬元。(牽頭單位:縣文體旅游局、農業農村局,聯系人:王強、廖慶斌,聯系電話:3966346、3315818)
15.培育優質家庭農(林)場。每年培育縣級優質家庭農(林)場30家以內(其中林場4家),一次性獎勵2萬元/戶。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60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聯系人:彭履彩、鄒政生,聯系電話:3991680、3885425)
16.培育優質農民專業合作社。(1)對當年培育為國家、省、市、縣級合作社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0.5萬元,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40萬元。(2)對集中土地200畝(含)以上參與“供銷農場”水稻生產全托管的村黨支部領辦的土地托管類合作社,給予最高100元/畝的獎補,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40萬元。以上2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80萬元,如資金超過總額則按比例分配。(牽頭單位:縣供銷社、農業農村局,聯系人:陳巧媚、盧毅,聯系電話:3318206、3882441)
17.鼓勵大學生創業。對由大學生本人回鄉創辦、注冊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當年培育為省、市、縣級優質家庭農場的,在享受家庭農場補助政策基礎上,另外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1萬元、1萬元;當年培育為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在享受龍頭企業補助政策基礎上,另外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1萬元。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8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彭履彩、鐘衛勝,聯系電話:3991680、3880531)
18.打造社會化服務體系。扶持縣級社會化服務中心建設,對年服務面積累計2.5萬畝(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鼓勵各鄉鎮成立社會化服務站,對年服務面積累計3000畝(含)、4000畝(含)、5000畝(含)以上的,分別補助1萬元、1.5萬元、2萬元。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35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盧毅,聯系電話:3882441)
四、扶持農業綠色發展
19.促進畜牧業綠色發展。(1)對通過“減抗”驗收的畜禽養殖場,一次性補助0.3萬元,其中生豬養殖場補助經費在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中列支。(2)對新通過驗收的省級“減抗”場、標準化場和優質農產品基地,一次性補助1萬元;國家級標準化場,一次性補助2萬元。以上2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42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丁永富,聯系電話:3315815)
20.未成林造林地實施人工撫育。對未成林造林地實施人工撫育,經驗收合格,補助200元/畝。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5萬元。(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聯系人:伍素萍,聯系電話:3886331)
五、支持美麗鄉村建設
21.扶持鄉村“五個美麗”建設。對入選全省鄉村“五個美麗”建設典型案例名單的,給予以下一次性獎勵,美麗鄉村庭院一次性獎勵0.2萬元/戶;美麗鄉村微景觀一次性獎勵0.5萬元/處;美麗鄉村小公園(小廣場)一次性獎勵2萬元/個;美麗田園一次性獎勵2萬元/片;美麗鄉村休閑旅游點中的美麗休閑鄉村、美麗水鄉漁村、美麗民族特色村寨、美麗森林人家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個、0.5萬元/個、2萬元/個、0.5萬元/個。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5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謝紀東,聯系電話:3096599)
22.鼓勵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對鄉鎮當年舉辦“露營+鄉村旅游”“房車+鄉村旅游”等鄉村旅游文化節、特色農產品(農產品需通過質量安全檢測)旅游采摘節或相關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等節慶活動的,經申報驗收后,補助3萬元;對冠以省、市、縣級主管部門舉辦的大型節慶活動,分別給予舉辦單位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補助,各級補助不重復享受。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70萬元。(牽頭單位:縣文體旅游局、農業農村局,聯系人:王強、黃偉珍,聯系電話:3966346、3880531)
23.打造“三農”體育賽事活動。重點扶持“美麗鄉村運動會”“美麗鄉村健康跑”、和美鄉村籃球大賽(村BA),對舉辦賽事活動的單位,經申報驗收后,補助3萬元;對冠以省、市、縣級主管部門舉辦的大型賽事活動,分別給予舉辦單位15萬元、10萬元、5萬元補助,各級補助不重復享受。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0萬元。(牽頭單位:縣文體旅游局、農業農村局,聯系人:藍周元、黃偉珍,聯系電話:3842310、3880531)
六、促進產業融合發展
24.扶持龍頭企業。(1)新培育的國家、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2)對當年在金融機構貸款(含續貸)50萬元(含)以上符合貸款貼息的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按不超過貸款利息額50%給予貼息。各級貼息不超過貸款利息總額,不得重復享受縣級其他貼息政策。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20萬元。(3)對產值首次突破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農業企業,分別一次性補助3萬元、5萬元、10萬元;對當年新列入規模企業統計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一次性補助5萬元;對列入規上農業服務業的企業,一次性補助2萬元;對參加全國農村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省、市級榮譽的企業,分別補助1萬元、0.5萬元、0.3萬元。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0萬元。(4)對通過省、市農產品加工固定資產投資補助項目驗收的,按不超過省、市級補助標準進行配套補助,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5萬元。以上4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305萬元,如資金超過總額則按照比例分配。(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鐘衛勝,聯系電話:3880531)
25.實施“共富貸”貼息政策。(1)對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業產業貸款,按年利率2%的標準予以貼息補助,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50萬元。(2)對高素質農民(新型職業農民)當年額度在5-20萬元(含)的農業規模經營貸款,按不超過貸款利息額的50%予以貼息補助,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50萬元。以上2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300萬元。如資金超過總額則按照比例分配,以上兩項均不得重復享受縣級其他貼息政策。(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鐘衛勝、羅金香,聯系電話:3880531、3848188)
七、打造“長壽之鄉”品牌
26.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補助。對當年認定(含續證)為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的農業經營主體,一次性補助產品檢測費用0.3萬元。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3萬元,如資金超過總額則按照比例分配。(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鐘衛勝,聯系電話:3880531)
27.扶持預制菜產業發展。(1)對當年獲得SC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預制菜生產企業,一次性補助2萬元,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0萬元,如資金超過總額則按照比例分配。(2)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0萬元,專門用于預制菜品牌打造、宣傳、推廣等相關業務。(3)扶持壯大龍巖十大農產品上杭槐豬、上杭蘿卜干產業發展,對當年投資建設上杭槐豬、上杭蘿卜干加工廠房,研發市場需求產品,購置加工、分割、包裝、冷凍冷藏、檢測設備,宣傳推廣品牌的農業企業給予項目扶持,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00萬元。(4)扶持其他預制菜企業產品研發和推廣,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5萬元。以上4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55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鐘衛勝,聯系電話:3880531)
28.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首次取得 “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認證)認證標志的產品,分別獎勵1.5萬元/個、2萬元/個;“綠色食品”續展產品獎勵1萬元/個,“有機食品”再認證產品獎勵1.5萬元/個。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40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吳加先,聯系電話:3832379)
29.商標品牌、名牌認定。對新認定中國馳名商標的農業經營主體和行業協會,在享受上級補助基礎上,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件;對新核準注冊涉農地理標志(含地理標志商標、保護產品或農產品)的組織或龍頭企業,在享受上級補助基礎上,一次性獎勵15萬元/件;對首次獲評為省十大區域公用品牌的農產品,國家、省級名牌農產品的農業經營主體(或行業協會),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個、5萬元/個、2萬元/個。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30萬元。(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聯系人:林加桃、吳加先,聯系電話:3132280、3832379)
30.特質農品、良好農業規范(GAP)認證。首次取得 “特質農品”認證標志的,獎勵3萬元/個,重新鑒定的,獎勵1萬元/個,每家封頂5萬元;首次取得“良好農業規范(GAP)”認證標志的,獎勵5萬元,每增加1個產品獎勵1萬元,再認證的,獎勵2萬元/個,每家封頂10萬元。以上均需經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認證。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25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吳加先,聯系電話:3832379)
31.鼓勵農產品新型營銷。(1)鼓勵電商銷售農產品,對在電商平臺開設企業店鋪,且首次年網絡銷售額達5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每個店鋪一次性獎勵1萬元,單個企業每年最多獎勵2個店鋪;網絡銷售額年增量在300 萬元以上的按增量部分的5‰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5萬元,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6萬元。(2)鼓勵農產品直播基地建設,對在上杭新設立且正常運營滿一年的直播基地,給予運營主體一次性補助3萬元,每年補助3家。(3)獎勵年實體銷售本地農產品300萬元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聯合社。經統計、財政、供銷、農業等有關部門根據銷售憑證及銀行流水賬等確認年銷售農產品總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5萬元,如資金超過總額則按照比例分配。以上3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40萬元。(牽頭單位:縣商務局、農業農村局、供銷社,聯系人:廖福秀、鐘衛勝、陳巧媚,聯系電話:3131055、3880531、3318206)
32.農產品展示展銷。(1)對農業經營主體參加各級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中獲得國家、省、市級獎勵的,分別獎勵5萬元/個、3萬元/個、1萬元/個,農業經營主體當年獲得以上多個獎勵的,以最高標準獎勵。(2)對有正式文件邀請、有正式展位且經縣直有關部門批準參加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的農業經營主體,市內參展補助200元/天,市外省內參展補助1500元/次,省外參展3000元/次,同一活動限補一次。(3)對縣內生產農副產品通過物流銷售的農業經營主體給予快遞運費總額的30%補貼,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2萬元,如資金超過總額則按照比例分配。以上3項合計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42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工信科技局、商務局、供銷社,聯系人:鐘衛勝、陳水招、廖福秀、陳巧媚,聯系電話:3880531、3880408、3131055、3318206)
八、夯實基礎保障
33.扶持農田基礎設施建后管護。對鄉鎮、村水毀水利工程修復(含部分新建渠道)、農田基礎設施建后管護,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360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林招雄,聯系電話:3991486)
34.“三農”綜合保險補貼。(1)繼續實行“三農”綜合保險保費補貼,具體按縣政府相關文件實施。(2)新增60-70周歲(含)農村務工人員意外險,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40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人保財險公司、國壽財險公司、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聯系人:楊生明、劉興宇、郭勝琦、羅均煥,聯系電話:3880531、3843495、3319831、3085621)
35.公益性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及日常維養補助。公益性?。ǘ┬鸵陨纤畮焱ㄟ^安全鑒定,并經相應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核定的,對上級未安排補助資金或補助資金不足的水庫,按?。ㄒ唬┬退畮烀孔?5萬元、?。ǘ┬退畮烀孔?0萬元給予補助,可用于水庫日常零星維養。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80萬元。(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聯系人:藍茂秋,聯系電話:3847726)
36.優秀村級水利補助、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節水獎勵和精準補貼。對村級水利運作良好和對實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項目區水利協會進行用水精準補貼及節水獎勵。經考評,評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并給予獎勵。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聯系人:溫銀蘭,聯系電話:3846805)
37.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獎勵基金。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進行管護維修及水質衛生檢(監)測,其中對列入中央、省、市、縣水質監測點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或上級規定指標的,經縣水利局、衛健局驗收合格后,每年每個監測點補助0.2萬元。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170萬元。(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聯系人:溫銀蘭,聯系電話:3846805)
38.公益性小山塘除險加固。2015年以前建設,對下游有防汛保安任務且總庫容1萬立方米以上,審批合法的公益性小山塘實施除險加固的,經鄉鎮申報并經縣水利局驗收合格后,補助9萬元/座,每年限5座。每年安排資金不超過45萬元。(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聯系人:藍茂秋,聯系電話:3847726)
補助標準及辦法由各牽頭單位制定實施細則。對所有享受政策扶持的經營主體必須符合以下前置條件:一是必須將產品納入省級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與一品一碼追溯并行系統;對于當年被縣級以上監督抽查發現存有農獸藥殘留、禁限用投入品的經營主體,在項目申報、惠農資金支持、榮譽稱號評定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二是強農惠農資金務必經掃黑除惡相關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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